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二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不可戴眼镜).
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身份证: A4纸复印正反两面.
结婚证: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
2.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
资产证明:
存款证明: 1.不少于伍万(50,000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
2."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3."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
4."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银行流水: 1. 本人名下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原件,余额大于3万
车产证明: 1.本人或配偶名下车产证明复印件.
房产证明: 1.本人或配偶名下房产证明复印件.
工作证明:
营业执照: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代码证: 1.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在职证明: 1.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
2.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3.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4. 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
5. 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4张,并加盖公司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