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游客自行承担。游客须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因游客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其自行负责。我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活动项目的范围内活动;在自由活动期间参加的旅游项目,我社提示游客要根据自身条件和活动的风险程度进行选择,需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滞留或变动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行程当中如有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游客自愿放弃的,此项均不退费用。不含门票的客人,赠送项目如产生门票,客人自理。
(3)云南地处高原地区,昼夜温差较大,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出游前请关注当地天气预报,请携带雨具,以防淋雨感冒,引发严重高原反应;高原地区日照长,紫外线强,长时间户外活动,请准备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和高能食品(如巧克力、饼干等)(出行必备:雨衣或雨伞、运动鞋、感冒药、肠胃药、防虫膏药、防晒油、太阳帽、太阳镜等)。
(4)请尊重云南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及生活习俗;请注意文明出游,不要和当地人发生直接冲突;因环境限制,少数民族地区用餐条件有限,饭菜比较油腻、辛辣,米饭因气压低,生硬属于正常现象。
(5)行程中指定酒店的空调会定时开放,请晚间睡觉盖好衣被,做好保暖工作;热水为24小时供应,建议自带卫生洁具用品,节约环保,绿色出游;部分酒店条件有限,无法提供上网服务,具体上网费用以酒店要求为准。
(6)游览景点在不减少的前提下,导游征得全体游客的签名认可,可调整景点先后顺序,以上行程时间仅作参考。版纳的景点顺序安排会根据实际航班时间而定,请提前和客人说明。客人自愿要求增加行程之外的所有活动,都要与当地导游签署书面证明。
(7)客人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安全通道,并正确使用卫生间的防滑地垫,以免发生意外;乘坐景区公共交通、在景区游览以及团队用餐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8)自由活动期间购物,请进正规购物店,慎重把握,理性消费,购物后请索要正规发票或相关证明;因个人原因在非正规购物店购物的,我司不负责后期的退货退费事宜,敬请谅解。
(9)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涉足参与法律禁止的黄色娱乐场所、赌博场所以及有关毒品的活动。
(10)请游客如实认真填写意见反馈单,如有争议,依据该表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处理,望客人周知。
*****【重要提示】
温馨提醒: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相关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个人出行时无法选择飞机这一交通方式,若游客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请报名前一定如实告知旅行社。如因游客未提前告知,旅行社在出票时发现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出票的,所有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机票和地接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自身原因取消旅行计划,请在出团前3日中午11点以前告知我社,如超过中午11点需补车位损失费:300元/人,当日取消将再收取当晚房损(具体房费按客人选择团型标准来定),如已出票,机票按照航空公司规定扣取票损。
***在航空器上强占座位、辱骂殴打他人、妨碍机组正常履行职责、霸占航空器、破坏机上设施设备等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请您遵规守法、文明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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