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票:往返机票均为团队折扣机票,机票至少提前3天出票,不可更改、签转、退票。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
2、证件:旅游者的护照由领队统一带到机场,旅游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不用携带。在旅游期间请自行保管证件,注意证件安全,如果客人在境外丢失证件,我公司会负责协助客人报警,告知客人补办护照的程序,产生一切的费用请客人自理。
3、行李:航空公司允许每位经济舱客人托运两件行李,每件托运行李不超过23公斤,如果超重,请客人自理此费用。如果在托运过程中发生行李丢失事件,航空公司只是按行李的重量进行赔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航班延误:由于航空公司或机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我社负责通知并且协调改签航班等事宜,恕不承担责任。
5、退餐:全程如有个别客人放弃不用团队正餐,不予退款;
6、为协调团队整体住宿情况,如遇夫妻、母子、父子、同行亲属或朋友等导游和领队有权调整分房。如果客人坚持己见,请补单房差费用。
7、不可抗因素: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有权在保证旅游团安全,征求客人同意情况下,对行程进行变更和调整;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此费用。
8、脱团:旅游期间客人不允许自行脱团,如果客人执意脱团,我公司有权报警。如果客人没有按照旅行团的团期归国,滞留不归,我公司有权没收客人的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理。
9、旅游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理赔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10、如果拒签我社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损失费,如出签后由于客人原因取消1-3天内收取总团款的60%取消费,如此扣款比例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客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费用不得超过总团款。望各位贵宾周知。
11、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
12、保证金根据客人材料而定8-10万,按期归国后返还。
13、游客投诉以在日本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质量监督电话0411-8433-5295在当地解决,如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否则我社不予受理,多谢合作与支持!(有效的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7日内有效。)